根据《贵州省2016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和《贵州省2016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工作简章》的有关规定,我州将于近期开展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分对象
根据《简章》规定,公务员职位和人民警察职位(不含地方税务局等垂管系统)的加分对象为:
1.符合下列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的单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的单位在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的单位在民族乡的。
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
二、加分方式
以考生网上报名信息与公安部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信息进行对比确认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加分点;相关信息对比一致的,视为审查合格,予以加分。
对部分考生网上报名信息与公安部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信息不一致或存在异议的,由考生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加分。
三、有关事宜
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审查结果将于笔试工作结束后在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gov.cn/)”上公布,请考生注意关注。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览网站公布的信息而造成本人不能加分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黔东南州2016年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表
招录单位代码 招录单位 职位性质 职位代码 计划招录人数 学历 定向招录少数民族 是否要求本县户籍 其他条件
50020 麻江县坝芒布依族乡人民政府 办公室工作人员 01 1 大专及以上 布依族 本县户籍(生源)
50038 镇远县尚寨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办公室工作人员 01 1 大专及以上 土家族 本县户籍(生源)
50068 黎平县雷洞瑶族水族乡人民政府 办公室工作人员 01 1 大专及以上 瑶族 本县户籍(生源),需进行瑶族语言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笔试环节
50069 黎平县顺化瑶族乡人民政府 办公室工作人员 01 1 大专及以上 瑶族 本县户籍(生源),需进行瑶族语言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笔试环节
50077 从江县翠里瑶族壮族乡人民政府 办公室工作人员 01 1 大专及以上 壮族、瑶族
50080 从江县刚边壮族乡人民政府 办公室工作人员 01 1 大专及以上 壮族
50095 榕江县仁里水族乡人民政府 办公室工作人员 01 1 大专及以上 水族 本县户籍(生源),需进行水族语言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笔试环节
50097 榕江县水尾水族乡人民政府 办公室工作人员 01 1 大专及以上 水族 本县户籍(生源),需进行水族语言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笔试环节
50102 台江县方召乡人民政府 党政办工作人员 01 1 大专及以上 苗族 本县户籍(生源),需进行苗族语言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笔试环节
50001 镇远县公安局 报京派出所民警 03 2 大专及以上 苗族、侗族 本县户籍(生源) 从事接处警、夜间值班巡逻、常下乡走村串户、处突、防暴和维稳工作
咨询电话: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0855—8222358
黔东南州人社局考试录用和培训科0855—8256229
附件1:《黔东南州2016年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表》
黔东南州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